8月23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正式发布《沈阳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编码登记制度,10月起未进行编码登记取得环保号牌以及尾气排放检测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严禁进入沈城各类施工现场作业。
据介绍,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是指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等设备。全市所有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达到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沈阳将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机械的行为。同时,正在运营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还将实施编码登记制度。
10月1日起,按照“首用必检,达标进场”的总体要求,实行进场准入制度,未进行编码登记取得环保号牌以及尾气排放检测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严禁进入沈城各类施工现场作业。各类施工招标必须使用达标排放、完成编码登记取得环保号牌的机械。
年底前,完成全市已进行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检测。从2021年起,每年对在全市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一次尾气强制检测,对尾气超标排放的机械注销环保登记和环保号牌。
此外,沈阳将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常态化机制,对在沈阳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二环内)违规使用的高排放机械(达不到国Ⅲ标准)实施责令撤场处理;对超标排放行为依法查处,并强制撤场维修。
来源:沈阳晚报